按照《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》和2013年宁波工程学院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公告(2013年4月17日)规定的程序,宁波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通过公开报名、统一考试,已进入择优聘用程序。根据面试、考核、体检结果,在合格人员中,经宁波工程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下列1位拟聘用人员,现公示名单如下:
拟聘岗位 姓名 性别 出生
年月 毕业院校和专业 学历
及学位 职员 刘玮 男 1979.01 韩国国立木浦大学教育学专业 研究生
博士
1、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,自公示之日算起;
2、对上述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,请向宁波工程学院人事处反映。
联系电话:宁波工程学院人事处0574—87616030,联系人:刘老师。
3、请反映情况本着事实求是的态度,真实准确,内容具体。
宁波工程学院
2013年7月18日